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1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禁售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禁售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9 月 16 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购买,通
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96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73)。
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9,844,979 股首次回购股票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
非交易过户至“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
公司股票及受让公司首次回购股票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0,807,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依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最长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告编号:2019-75)
二、增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禁售期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为更好保护投资者及员工利益,经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禁售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每次锁定期届满后增加 6 个月的禁售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在每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本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