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0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使用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注销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元/股。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最高成交价为1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74,597.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截至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0),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9%,成交均价为11.53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7,016.38元(含交易费用)。
2、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最高成交价为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1,08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1)。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2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9%,最高成交价为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5,005.1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6)。
4、截至2019年1月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最高成交价为1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1,653,981.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
5、截至2019年1月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最高成交价为1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74,597.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
6、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最高成交价为1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74,597.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3,111,1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股份 48,224,617 8.56% 61,335,717 10.88%
二、无限售股份 515,340,343 91.44% 502,229,243 89.12%
三、总股本 563,564,960 100% 563,564,960 100.00%
(二)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股份 48,224,617 8.56% 48,224,617 8.76%
二、无限售股份 515,340,343 91.44% 502,229,243 91.24%
三、总股本 563,564,960 100% 550,453,860 100.00%
注1:截至2018年9月3日,公司首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844,979股。因公司尚未实施相关方案,故对本次回购的股本结构暂不产生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实施股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即26,399,793股)的25%;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最大值为6,482,000股,回购期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4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