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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富临运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官大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持公司股份 1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的股东官大福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04,671 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收到官大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
前终止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预披露后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后,官大福先生至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告知函》,官大福先生因误操作分别于2020年4月8日、4月9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549,000股,买入平均价格为 5.89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官大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0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

    二、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为避免违规造成短线交易,官大福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承诺自最近一次增持公司股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终止减持计划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官大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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