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9.3.5 条“上市公司因
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1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14.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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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上一年度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13.3 条
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赫美”,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356,公司股票交易的
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64)。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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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7 条
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7
条的规定,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1 年度,预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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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