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 1 元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 1 元将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7.1 条规定,
如果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交易类强制退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不设退市整理期。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赫美,股
票代码:002356)股票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2.1 上市公司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在本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2.3 上市公司
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一)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 1 元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2.4 条上市公
司出现本规则第 14.2.1 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和法院进行沟通,推进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拟通过重整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与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持续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优化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