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 1902 年,属于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 5 号太子大厦 22 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2、业务规模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上市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3、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4、诚信记录
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选聘评审文件,对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本次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申报会计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本次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申报会计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