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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31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5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44)。

  2、自上述分配方案首次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申请之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85,090股,公司总股本由500,271,975股变更为499,986,885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389,031股,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389,031股公司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4、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99,986,88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389,031股后的股本489,597,854股为分配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89,597,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ª;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3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8*****917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489,597,854股×0.06元/股=29,375,871.24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9,375,871.24元÷499,986,885股=0.058753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58753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节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

咨询联系人:刘后弟、卢佳琪
电话:010-62981321
传真:010-8270190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