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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5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3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9月4日14:00在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龙云路3号北京科锐生产基地1号楼6层1619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增设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5:00至2018年9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32,472,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91%。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32,360,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066%。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1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1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因预计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可能发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或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472,939股。同意232,373,4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1.8845%;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8.1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472,939股。同意232,373,4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1.8845%;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8.1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472,939股。同意232,373,4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1.8845%;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8.11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