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侯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得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得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因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 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深刻反省了在合规管理上的不足,并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亦将吸取教训,以此为戒,采取切实措施以防止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四章节中第十小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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