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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2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8日及2018年3月6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该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1日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

148,957,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01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29,182,15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7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9,775,61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5、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1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10、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272,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2%;

反对2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弃权409,90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18,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6.6100%;反对2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11%;

弃权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4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9,906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9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0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8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选举吴智华先生、王凤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 选举吴智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48,177,26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760%,吴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19,423,343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69%。

    12.02 选举王凤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48,177,26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760%,王凤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