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503,216,4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案基本情况
1、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2017年度,受益于公司电子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新材料业务快速增
长,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244%,每股收益创造了上市八年以来最好水平;2018
年,随着公司常州功能材料二期、三期项目在年内将陆续投产,公司新增业务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促进业绩继续高速增长。鉴于目前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且资本公积经过多年积累已超过23亿元,为增加股本规模,提高股票流动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以下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3500 10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216,492股为基数,每10
分配总额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1,006,432,984 股。
提示 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与市场形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 年,面对消费类电子、新能源锂电池、光电显示等下游行业持续快速
增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公司一方面做好电子功能材料、锂电池软包材料、洁净产品与工程、精密模具等已有业务的运营,尤其是多款自主研发的功能性电子胶膜成功导入苹果、OPPO、伯恩、富士康等知名大客户的供应链,产品设计、品质均达到世界一流厂商水平,公司全年营收及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244%,创造了上市八年以来最高值;另一方面,加快开展常州锂电池铝塑膜项目、功能性光学薄膜项目、成都PBO超级纤维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实施了美国阿克伦公司等外延式并购,积极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布局,力争成为技术国际领先、以新材料为本、能够覆盖上下游业务领域的行业综合服务商。
2018 年,预计公司业绩仍将维持高速增长趋势。公司常州功能材料产业基
地一期项目生产的电子级功能性胶带已在苹果公司产品中得到广泛运用,超过20款胶带分别写入苹果iPhone、MacBook、Watch及HomePod等新款产品的原材料BOM清单,即将上市的HomePod音箱中共使用公司5款功能性胶带,出货品类及出货量将持续增加;受益于国内新能源产业政策发展与软包动力锂电池使用量的持续提升,公司锂电池用铝塑膜销售量预计仍将维持高速增长,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常州二期、三期项目及成都PBO项目即将在2018年内陆续投产,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基于公司当前高速增长的经营业绩,同时考虑到公司股本总额相对较小,资本公积累计已超过23亿元,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在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侯毅先生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2月26
日期间,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295,100股;公司副总裁侯海峰先生2017
年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00,000股。
2015 年,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时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昊青价值稳健 10 号投资基金”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7,504,959
股;鉴于持股时间已超两年,资管产品即将到期,2017年11月7-13日,“昊青
价值稳健10号投资基金”合计减持7,504,959股,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
见公司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除上述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增减持公司股票。
2、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3、基于对公司新能源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等新材料领域业务及业绩快速增长的信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由于公告后处于2017年年报窗口期,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批准后方能
确定最终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