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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23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7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于 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根据监管部门文件精神,公司201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实施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2015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书的公告》,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成都拟投资的新材料项目处于项目论证阶段,尚未取得进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110.78万元至5,628.75万元,变动幅度为-70%至-20%。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转型期,一方面由于传统业务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传统业务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另一方面,常州功能材料项目等新业务仍处于培育阶段,短期内难以给公司业绩带来实际贡献。因此,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降,预计2015年1-6月经营业绩同比下降约70%。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