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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积成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15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与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合计代表 20 名股东),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4,768,5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28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187%(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合计代表 14 名股东),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5,127,5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94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8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640,98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791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0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398,8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44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0%。

    五、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李文峰先生、李德喜先生、孙绪江先生、李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72,3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902,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23%。

  1.02 选举严中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1.03 选举李文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1.04 选举李德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1.05 选举孙绪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1.06 选举李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陈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艾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72,3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902,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23%。

  2.02 选举翟继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72,3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902,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23%。

  2.03 选举艾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综上,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李文峰先生、李德喜先生、孙绪江先生、李滨先生、陈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艾芊先生 9 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姚斌先生和独立董事唐西胜先生将离任,公司董事会对姚斌先生和唐西胜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0,000 股,离任后将遵守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唐西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曾宪忠先生、崔仁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曾宪忠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3.02 选举崔仁涛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89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0%。

  股东代表监事曾宪忠先生、崔仁涛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建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347,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4%;
反对 419,0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5%;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5.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43,797,7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5%;
反对 969,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4%;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02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43,797,7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5%;
反对 969,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4%;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5.03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3,797,7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5%;
反对 969,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4%;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5.04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3,797,7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5%;
反对 969,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4%;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5.05 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4,267,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
反对 499,0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7%;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5.06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43,797,7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5%;
反对 969,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4%;弃权 1,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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