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 计 划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45,416 股,成交均价约为 15.43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76,294,162.8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2016 年 1 月 4 日和 2016 年 3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资管计划持有的股票变为 6,429,041 股。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一年,即存续期延长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
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和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处置办法等内容予以修订。
本次修订事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内容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将资管计划的名称由原先的
“兴证资管鑫众 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为“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8 年 2 月 1 日以后变更为“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结
构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则将“《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更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这些变化后文将不再做对比说
明。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章节名称 修订前 修订后
无 2、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 年 10 月 25 日,
特别提示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在原
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两年,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 4、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 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
资管鑫众 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 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
份额。兴证资管鑫众 N 号集合资产管理 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 9000 万份,按照不超过 1:2 的
计划份额上限为 9000 万份,按照不超过 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 61
1:2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积成电子股票。
兴证资管鑫众 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 截至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
要投资范围为积成电子股票。 购的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945,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成交均价约为
15.43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76,294,162.86 元。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的股票变为 6,429,041 股。
4、鑫众 N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 5、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
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届时签订的资产 内,优先级份额按照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优管理合同约定优先获得收益。公司股东 先获得收益。公司股东杨志强、王浩、王良、严中华、杨志强、王浩、王良、严中华、冯东、 冯东、孙合友、耿生民为鑫众 61 号集合计划优先级孙合友、耿生民为鑫众 N 号集合计划优 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 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 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 2018 年 2 月 1 日,兴证资管鑫众 61 号集合资产管理
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 计划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以及当时
幅。 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则对合同进行了变更,并将资
产管理合同展期至 2019 年 2 月 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资产管理合同再一次办理展期至 2020 年 2 月 1
日。
5、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无
6 个月内,兴证资管鑫众 N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
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
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
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鑫众 N 号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
止。
无 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了《积
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
订稿)》,拟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等
要素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