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0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类型为限制性股票,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1
年9月30日。
2、本次申请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702,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21%。
3、本次申请注销涉及的人数为129人,股份回购价格为7.8元/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一)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
料。
(二)2011年9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
监会备案无异议。
(三)201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11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
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日,授予数量为
396.5万股,授予对象共136人,授予价格为10.92元/股。
(六)2012年6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王庆保、郭建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12年10月17日,公司完成了
对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8,000股的回购注销。
(七)201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陈惠珠、刘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12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对以上不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的回购注销。
(八)201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
关事宜。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375,5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61%;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055,25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7%;
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1日。
(九)2013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
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13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黄庆山、庄燕君、黄耿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35万股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照7.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注销手
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3年7月16日,公司完成了对以上不符合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32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142.45万股)的回购注销。
(十)2013年12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终
止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1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2万股。
依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
十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若授予日后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改变激励对象获授之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调
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科
华恒盛A股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
按照本计划10.2、10.3条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每股7.8元。
(十一)201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14年1月6日提交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9,775,500元人民币。
(十二)2013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