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今,向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4,200 万元,向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南京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825 万元,合计 8,025 万元。
同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南京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南京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7,500万元认购南京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不超过22%的基金份额。公司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已出资 4,950 万元,尚需出资 2,550万元。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对产业基金新投入
8,025 万元,拟投入 2,550 万元,合计为 10,575 万元,该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监管规定,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因此,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33,21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22,610 万元”;将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
少于 5,000 万股,不超过 8,000 万股”调减为“不少于 5,000 万股,不超过 5,582
万股”,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