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0 元。截
至 2009 年 12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027,670.6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972,329.39 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23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
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1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 707,014,778.3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631,896,188.5 元:(1)以前年度投
入募集项目的金额为 627,333,977.12 元,其中: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
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45,325,123.43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582,008,853.69 元;(2)本半年度使用直接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4,562,211.38 元。
2、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
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上
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本年将上述募集项目的节余资金以
及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金额
为 110,897,751.78 元。
3、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
累计净额为 35,779,161.93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957,551.04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常熟家纺生产基地三
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富
安娜”),为了更好的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 2010 年 1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0 年 2 月 5 日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
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连同保荐机构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10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
商支行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国内市场连销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富安娜营销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在各地新设子公司或向各地的销售公司增资,来具体实施该
项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 3,000 万
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后,富安娜营销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已
向其全资子公司富安娜(上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安娜公司”)
增资 4,000 万元,用于实施“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增资后,公司
及上海富安娜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平凉路
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加便捷地开展财务工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 2012 年 10 月
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在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4000029329200272179)前将该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转存入该新开具的账
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
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
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
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公
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
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029329200272179 747,216,470.00 活期(已销户)
公司深圳海王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029329200288322 活期(已销户)
公司深圳海王支行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0242100369029 活期(已销户)
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01649900052503067 5,477.56 活期
公司深圳招商支行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 101290001000067699 活期(已销户)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1001588912050018025 活期(已销户)
公司上海平凉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110100100231870 2,952,073.48 活期
深圳天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010100201375970 25,000,000.00 定期存款
深圳天安支行
合计 747,216,470.00 27,957,551.04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2,244,140.61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体系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和“龙华家纺基地
综合楼项目”无预计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
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 “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823.24 万元,结余(包含利息收入)的金额
11,089.7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 2014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