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授予登记数量:441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1,245,237,994 股的
0.35%;
2、激励对象:33名;
3、上市日期:2017年12月19日;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4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据此,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3.21元/股;
4、授予日:2017年9月25日;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王小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 11.34%
其他激励对象32人 391 88.66%
合计 441 100.00%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7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向王小连等45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合计600万股。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
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33名激励对象共计441万股限
制性股票。
6、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限售期 预留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参与本次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89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1日止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12月1日止,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已行权4,410,000.00股,且已将行权款合计人民币 14,156,100.00元存入公司兴业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账号。公司注册资本增加4,410,000元,股本增加4,410,000股。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25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7年12月19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2,027,875 26.66% 4,410,000 336,437,875 26.92%
高管股份 287,975,875 23.13% 0 287,975,875 23.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44,052,000 3.54% 4,410,000 48,462,000 3.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13,210,119 73.34% 0 913,210,119 73.08%
三、股份总数 1,245,237,994 100.00% 4,410,000 1,249,647,994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0.10元/股。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总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45,237,994股增加至
1,249,647,994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30.55%的股份,授予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30.44%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