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4,265.2 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5%。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
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261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
9日,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
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召
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2017年3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3月9日。
2、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86元/股。
5、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徐玉竹 董事 60 1.41% 0.05%
薛依东 总经理 150 3.52% 0.12%
韩玖峰 副总经理 100 2.34% 0.08%
王全国 副总经理 60 1.41% 0.05%
苏毅 副总经理 80 1.88% 0.07%
宋华 副总经理 80 1.88% 0.07%
钟臻卓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 1.17% 0.04%
其他激励对象254人 3685.2 86.40% 3.07%
合计 4265.2 100.00% 3.55%
2017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311名激励
对象中,因公司董事李庆平、副总经理刘文苑在授予日2017年3月9日前六个
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 定,公司将暂缓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40万股,待相关条件满足 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公司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311名变更为294名,详见公司2017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 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公告》(2017-01 号公告)。
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过程中,有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万股,2名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放弃部分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8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名激励对象授予4,265.2万股
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依据 2017
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
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解除限售期 预留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认为:2017年 3月 9 日至 2017年 3月31日止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
对象已行权42,652,000股,且已将行权款合计人民币164,636,738.00元(大写:
壹亿陆仟肆佰陆拾叁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存入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变更结束后, 洪涛装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4,503,938.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244,503,938.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3月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2017年5月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
一、有限
售条件股 280,330,697 23.32 42,652,000 42,652,000 322,982,697 25.95
份
股权激励 666,000 0.06 666,000 0.05
限售股
高管股份 279,664,697 23.27 27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