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1-05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杰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参与设立投资
基金。本次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恒信华业,公司自2021 年 1 月 18 日与恒信华业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双方高度互信、紧密配合,在业务协同、资源互补、产业合作等方面展开了全面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将进一步加深双方合作,助力上市公司的发展,寻求更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战略合作机会,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议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