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3-01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申请,但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等规定,深交所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2022年度,因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不满足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应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条件,因此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亚太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亚
会审字(2023)第 01310004 号)、《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310002 号)、《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310010 号),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亚太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1310004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02号)和《关于河南华英农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10号),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内控有效运行。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进行逐项排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