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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ST华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4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华英,证券代码:002321)股票于2021年6月3日、6月4日、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
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信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信阳中院最终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叠加“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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