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 华英 公告编号:2021-03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华英,证券代码:002321)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5月06日、5月0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
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4 月 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等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