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
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号)、《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2020年7月31日)等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或“上市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2021年3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海峡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广东徐闻海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海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4)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亲属)存在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况
姓名 身份 买入/卖出 交易日期 成交数量(股) 累计余额(股)
吴中强 徐闻海峡董 买入 2021.4.12 3,000 8,000
事、总经理 买入 2021.4.26 10,000 18,000
买入 2021.3.30 1,500 1,500
买入 2021.3.31 1,800 3,300
徐闻海峡董 卖出 2021.4.6 3,300 0
樊成照注1 事 买入 2021.4.8 1,100 1,100
卖出 2021.4.15 1,100 0
买入 2021.9.3 2,000 2,000
卖出 2021.9.7 2,000 0
买入 2021.3.30 100 100
蔡继辉 徐闻海峡董 买入 2021.4.14 500 600
事蔡献之子 卖出 2021.5.10 900 注2 0
买入 2021.9.13 5,400 5,400 注3
徐闻海峡间
接控股股东
罗健 广东省港航 卖出 2021.5.10 15,000 0
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上市公司间
国兰英 接控股股东 买入 2021.6.17 10,000 10,000
中国远洋海
姓名 身份 买入/卖出 交易日期 成交数量(股) 累计余额(股)
运集团有限
公司安全监
管本部副总 卖出 2021.7.7 10,000 0
经理王振东
之配偶
注 1:根据樊成照及其配偶陈静琳分别出具的《关于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情况的陈述及承诺》,樊成照之股票账户由其配偶陈静琳操作。
注 2:2021 年 4 月 28 日,蔡继辉因海峡股份实施分红,取得300 股海峡股份股票,累计余
额变更为 900股。
注 3:截至2021 年9月 28日蔡继辉累计持有海峡股份 5,400 股,已经于9 月30日全部卖出,
且卖出未产生收益。
上述自然人分别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出具陈述与承诺,具体如下:
1、吴中强
吴中强出具了《关于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情况的陈述及承诺》,确认:“除上述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况。
本人自2021年6月知悉本次交易事项,在此之前本人未知悉或探知本次交易事项的有关信息,以上发生于2021年4月的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本人知悉本次交易事项后,未再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至海峡股份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海峡股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海峡股份的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人对本陈述及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陈述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2、樊成照及其配偶陈静琳
樊成照出具了《关于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情况的陈述及承诺》,确认:“进行上述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名义开立,但本人股票账户的上述交易为本人配偶陈静琳操作,除上述通过本人股票账户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形外,本人以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况。
本人从未向本人配偶透露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信息。本人配偶上述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其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和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海峡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行为。
本人配偶因上述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交易金额较小,且其对证券交易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未及时将该等交易行为告知本人。本人就本人配偶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可能给本次交易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并自愿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全额上缴海峡股份。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至海峡股份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海峡股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海峡股份的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人对本陈述及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陈述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樊成照之配偶陈静琳出具了《关于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情况的陈述及承诺》,确认:“本人配偶股票账户由本人操作,除上述通过本人配偶股票账户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本人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事项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以上于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根据
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和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海峡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行为。
本人因上述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交易金额较小,且对证券交易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未及时将该等交易行为告知本人配偶。本人就本人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可能给本次交易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并自愿将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全额上缴海峡股份。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至海峡股份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海峡股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海峡股份的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人对本陈述及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陈述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根据工商银行的银行回单,樊成照已于2021年10月29日将陈静琳在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收益款2,031.00元上缴海峡股份。
3、蔡继辉及其父亲蔡献
截至2021年9月28日,蔡继辉累计持有海峡股份股票5,400股,已经于9月30日全部卖出,且卖出未产生收益。蔡继辉出具了《关于买卖海峡股份股票情况的陈述及承诺》,确认:“除上述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本人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事项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以上于自查期间买卖海峡股份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本人之父蔡献对该等交易行为不知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和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海峡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行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至海峡股份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海峡股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海峡股份的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人对本陈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