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 乐通 公告编号:2020-03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戴石良、李国荣(以下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核三力”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乐通,证券代码:002319)自 2020 年 7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
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二、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的相关工作
公司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与相关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到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和沟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对重组方案进行了初步论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积极组织及推动相关各方展开工作,并与本次交易相关方进行多次沟通、磋商,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
本次交易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和审慎研究,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仅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框架协议》,交易方案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预案的相关交易协议也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尚未对本次交易事项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终止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公司股票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乐通,
证券代码:002319)将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七、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