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4 月 2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
现 金 ( 含 税; 扣 税后, 通 过 深 股通 持 有股份 的 香 港 市场 投 资者、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41,540,639 股,由于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4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9 日)久立转 2 发生转股,则每股分配比例不
发生变化,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 10 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施分配。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 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20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30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1*****043 周志江
3 01*****428 蔡兴强
4 00*****600 李郑周
5 01*****713 徐阿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2日至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久立转2,债券代码:12801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久立转2”转股价格:7.92元/股,调整后“久立转2”转股价格:7.6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4月30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久立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姚慧莹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中兴大道1899号
咨询电话:0572-2539041
传真电话:0572-25397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