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EYBRIDGE COMMUNICATIONS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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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8.80元/股
本次发行股数:3,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09年11月27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深
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琼、
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源盛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
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25日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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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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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9,000万股,本次拟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
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
(叶冰)、David Xun Ge(葛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源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截至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10,712.41万元。根据发行人的
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
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投资风险:
1、本公司是专业从事专网通讯技术解决方案业务的服务商,所提供的解决方
案主要面向电力、煤炭、石油、交通等行业,其中电力企业是公司目前最重要的客
户。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6月,公司对电力企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139.84万元、12,673.18万元、12,978.28万元、5,333.2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58.90%、72.48%、80.67%、71.12%,主营业务较高程度上依赖于国内
电力行业的发展状况,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变化或电力体制改革导致国内电力行业波
动,公司业绩将受到影响。
2、本公司是专业从事专网通讯技术解决方案业务的服务商,属于资本与技术
密集型企业,形成了“哑铃式”的经营模式,即研发与营销服务两端的投入较高,
生产环节的投入相对较低,因此形成固定资产规模较小、流动资产规模较大的特殊
资产结构。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552.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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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76%。公司通过这种经营模式,以有限的投入迅速提升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
但是,专网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竞争的日趋加剧和市场需求的扩大对公司资产规模和
抗风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资产结构制约了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
3、公司专网通讯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一般为1年左右。受客户预
算管理、采购及货款结算方式的影响,公司一般采用“91”的结算方式(即项目验
收后支付9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10%),导致公司项目款项的结算周期较长,各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主要根据项目需求和市场预测进行存货储备,受
项目实施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各报告期末的存货余额均较大。假如公司市场预测
的准确性下降、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者供应商对本
公司的信用政策作出不利调整,将可能引发公司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4、根据深府[1988]23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的若干
问题的规定》,公司作为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原深圳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和“期满后延长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
2007年度为本公司享受延长三年减半优惠政策的最后一个年度。
上述“期满后延长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系深圳市政府特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税法政策中无确实依据,存在被追缴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键桥承诺,
如今后公司因上述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时,将及时、无
条件、全额承担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和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股东转持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
资[2009]431号),公司本次拟发行3,000万股,乌江实业作为本公司唯一国有股东
且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应履行股份转持义务,履行义务方式为乌江实业国有出
资人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民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长兴水
利水电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上市后将乌江实业应转持的2,625,921股股份乘以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上缴中央金库。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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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9
第二节 概览.....................................................................................................................................12
一、发行人简介..............................................................................................................................1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1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4
四、本次发行情况..........................................................................................................................16
五、募集资金用途..........................................................................................................................1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1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