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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7-07-0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8月,上市公司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伟岸”)股东程春、程梅合计持有的烟台伟岸100%的股权。双方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149号)的评估结论,烟台伟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75,000.00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75,000.00万元。

    2015年7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投资暨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15年8月17日,上市公司与程春、程梅2名自然人股东完成烟台伟岸100%

股权过户,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烟台伟岸成为三泰控股全资子公司。

    二、2016年3月,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度金融外包服务(苏州)有限公

司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2016年3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维度金融外包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维度金融外包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度金融”)持有维度文澜网络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度文澜”)10%的股权转让给胡燕敏先生,同时上市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贾勇先生个人转让11%股权给胡燕敏先生。鉴于维度金融和贾勇先生尚未向维度文澜缴纳出资,经各方协商,同意本次的转让价格为0元。

    以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2016年12月,上市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81%股

权、成都家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6年12月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上市

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补建先生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电子”)81%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6,826.83万元;同意上市公司向补建先生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家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易通”)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137.93万元,转让价款合计79,964.76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其中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3059号《评估报告》,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三泰电子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净资产价值评估值为94,847.94万元,评估增值876.88万元,增值率为0.93%;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3060《评估报告》,家易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净资产价值评估值为3,137.93万元,评估减值172.56万元,减值率为5.21%。经双方友好协商,三泰电子81%股权、家易通100%股权转让价款合计79,964.76万元。

    2016年12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2016年12月,上市公司购买递易(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77%股



    2016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递易(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投资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折合人民币出资1,250万元对递易(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递易公司”)投资(其中货币出资500万元,智能快递柜设备作价出资500万元,以

部分学校网点作价出资250万元),取得递易公司8.77%的股权。

    以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五、2016年12月,上市公司购买快捷快递有限公司3.85%股权

    2016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三泰控股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捷快递”)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快捷快递3.85%的股权,同时保留优先收购权。

    以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六、2016年12月,上市公司购买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股



    2016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三泰控股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对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千零壹夜”)增资,取得其投后20.54%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万元受让壹千零壹夜原股东陶宇先生持有的壹千零壹夜9.46%的股权。上述投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壹千零壹夜3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除上述资产购买及出售行为以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出售的标的资产亦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