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4 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 54 万股,其中涉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2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万股,分别占 2020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465%、0.3241%,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85%。
2、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52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回购金额为1,112,800元;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万股,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8.05 元/股)与市场价
格孰低(即 6.43 元/股),回购金额为 128,600 元。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为 1,241,400
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3、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的 2020 年激励计划与 2021 年激励计
划合计 4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将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0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0 年 0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 01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OA系统发布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
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0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1 月 28 日,公示期为 11 天。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02 月 03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02 月 0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 年 02 月 0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 年 05 月 18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
成,公司实际向 6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969.0641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 1,378,091,733 未发生变化。
7、2021 年 06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6 名离职、1 名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0,641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 年 06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8、2022 年 0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 元/股)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450,000 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90
人。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90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 24,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9、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8.49 元/股)与市场价格孰
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10、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5,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8.49 元/股)与市场价格孰
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11、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890,000 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84 人。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84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 23,89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年 6 月 29 日。
12、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4 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3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 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1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 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8.05 元/股)与市场价格孰低(即 6.43 元/股)(“市场价格”是指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