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和2022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5日)。
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5月15日)。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