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12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日已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拟对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7.20元调整为7.14元,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9.59元调整为9.53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于2018年7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日已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拟对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8.86元调整为8.80元,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6.60元调整为16.54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于2018年7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关联方资产的具体交易方案正在沟通、协商及论证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尚未形成,预计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复牌日期不晚于2018年8月24日。
关联董事何巧女、唐凯、金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于2018年7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