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1-038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武汉市解放路房产意向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武汉港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拟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购房意向协议书》,就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466-472号一至四层的房屋达成
拟转让协议,房屋共计6743.56㎡,均价23750元/㎡,此次购买总价款为16,016
万元,资金来源为拟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16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武汉港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为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 518 号,
法定代表人为李仁彪,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商
品房销售、承接建筑和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甲方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房产交易概况
1.甲方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466-472号一至四层的房屋
(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一层2579.54㎡、二层1352.29㎡、
三层1340.8㎡、四层1470.93㎡,共计6743.56㎡,属甲方开发尚未出售的存量房,
钢混结构,商业服务用途。
2.乙方有意向购买甲方拥有的标的房屋,均价23750元/㎡,总价16,016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零壹拾陆万元整。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乙方出售标的房
屋,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标的房屋。乙方购买标的房屋的资金来源为
拟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16万元。
(二)双方之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2.甲方自签订购房意向协议起,保证将标的房屋按约定价格售让给乙方,期
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甲方在银行贷款批准后受托支付房款前,会同乙方签订建设部颁发的正式
标准购房合同。
4.乙方承诺保证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标的房屋,将所购房屋向贷款
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三)生效条款
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
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双
方均免责。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四、所购买房产的使用
公司取得武汉解放路房屋产权后,房屋面积总计6743.56㎡将全部用于公司
主业餐饮连锁拓展,开办新店,不以对外出租出售为目的。尽快进行工程装修等
项目安排,为公司开拓武汉市场争取有利形势。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购房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