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 Ltd.
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圣农发展”或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1、控股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实业”)承诺:“圣
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
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
展回购该等股份。”
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
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
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
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
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邱昌萍、周红、李可佳、傅高明、傅向明、3
傅志明、傅新明、傅建明、傅长婕、傅长玲、傅长秀、傅长英、傅长荣、官雪梅
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4、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中盈长江”)、深圳市达晨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达晨创投”)、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
海泛亚”、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达晨财信”)、成都
新兴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新兴”)、深圳市金瑞达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简称“金瑞达”)、深圳市晟铭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晟铭达”)、北
京亿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亿润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
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
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5、张志忠、张晓雷、周建平、庄贵阳、李文迹、吴锦德、沈志明、吕延富、
陈榕、郑兰荪、何宏武、杨虹、罗铭、邢志辉、龚金龙、闫清福、赵筱兰、邓巧
宜、陈剑华、刘春等2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6、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傅光明、傅芬芳、傅文明、李文迹、罗铭、周红、
傅哲宽、陈榕、陈剑华、傅细明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7、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 年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1-9 月及7-9 月和对比表中2008 年1-9 月及7-9 月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
露2009 年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09 年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
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 年9 月8 日,以证监许可[2009]928
号文《关于核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4,1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
820 万股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3,280 万股已于2009 年10 月9 日成功发行,
发行价格为19.75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07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圣农发展”,股票代码“002299”,其中本
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80 万股股票将于2009 年10 月21 日起上市交
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9 年10 月21 日
(三)股票简称:圣农发展
(四)股票代码:002299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1,0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100 万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5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股权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股权比例
(%)
限售期
圣农实业 234,793,660 63.6297 234,793,660 57.2668
自2009 年10 月21
日起36 个月
傅长玉、傅芬芳 25,306,230 6.8581 25,306,230 6.1723
自2009 年10 月21
日起36 个月
傅文明、傅延金、
傅细明、邱昌萍、
周红、李可佳、傅
高明、傅向明、傅
志明、傅新明、傅
建明、傅长婕、傅
长玲、傅长秀、傅
长英、傅长荣、官
雪梅等17 名实际
控制人的亲属
7,042,710 1.9087 7,042,710 1.7177
自2009 年10 月21
日起36 个月
中盈长江、达晨创
投、上海泛亚、达
晨财信、成都新
兴、金瑞达、晟铭
达、亿润创投等8
名法人股东
79,335,000 21.5000 79,335,000 19.3500
自2009 年10 月21
日起12 个月
张志忠、张晓雷、
周建平、庄贵阳、
李文迹、吴锦德、
沈志明、吕延富、
陈榕、郑兰荪、何
宏武、杨虹、罗铭、
邢志辉、龚金龙、
闫清福、赵筱兰、
邓巧宜、陈剑华、
刘春等20 名自然
人股东
22,522,400 6.1038 22,522,400 5.4933
自2009 年10 月21
日起12 个月
注:傅光明、傅芬芳、傅文明、李文迹、罗铭、周红、傅哲宽、陈榕、陈剑华、傅细明
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1、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6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
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
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
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
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
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邱昌萍、周红、李可佳、傅高明、傅向明、
傅志明、傅新明、傅建明、傅长婕、傅长玲、傅长秀、傅长英、傅长荣、官雪梅
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4、中盈长江、达晨创投、上海泛亚、达晨财信、成都新兴、金瑞达、晟铭
达、亿润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5、张志忠、张晓雷、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