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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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Ltd.
(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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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4,1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09 年10 月9 日
每股发行价格:19.75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41,0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
及股东对
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
的承诺
1、圣农实业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
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
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
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
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
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
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
该等股份。”
4、中盈长江、达晨创投、上海泛亚、达晨财信、成都新兴、金瑞达、晟铭达、亿润
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5、张志忠、张晓雷、周建平、庄贵阳、李文迹、吴锦德、沈志明、吕延富、陈榕、
郑兰荪、何宏武、杨虹、罗铭、邢志辉、龚金龙、闫清福、赵筱兰、邓巧宜、陈剑华、
刘春等2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
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6、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9 年 9 月 29 日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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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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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6,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1,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1、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
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
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权。
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
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份,
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4、中盈长江、达晨创投、上海泛亚、达晨财信、成都新兴、金瑞达、晟铭达、
亿润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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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5、张志忠、张晓雷、周建平、庄贵阳、李文迹、吴锦德、沈志明、吕延富、
陈榕、郑兰荪、何宏武、杨虹、罗铭、邢志辉、龚金龙、闫清福、赵筱兰、邓巧
宜、陈剑华、刘春等2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6、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处理安排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2,073,864.74 元。
根据2009 年1 月5 日本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本次发行
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
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三、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2007 年2 月15 日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文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
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同时,本招股说明书附
有根据“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文件规定的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比较期初开始
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作为编制基础的备考利润表。
四、风险因素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
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1、鸡发生疫病的风险
鸡生长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禽流感或其他疫病。因此,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将
会面临鸡发生疫病带来的风险。疾病发生主要会带来以下风险:(1)疾病的发生
将导致鸡的死亡,直接导致鸡只产量的降低;(2)疾病的流行与发生(如禽流感)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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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肉鸡生产企业的经营
构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我国于2005 年11 月~2006 年6 月期间发生了1 次规模较大的禽
流感疫情。由于采用一体化自养自宰经营模式,以及本公司地处山区的特殊地理
优势和20 余年肉鸡饲养和防疫技术的积累,本公司未发生该疫病,生产未遭受损
失,但疫情发生期间鸡肉价格下降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了影响。受此影响,本公司
2006 年鸡肉销售价格较2005 年下降了6.35%,加之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期间费
用的增加,使2006 年净利润较2005 年下降了40.08%。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实行一体化自养自宰的经营模式,原材料中玉米、豆粕所占比重最大。
2009 年1-6 月,玉米、豆粕占本公司生产成本分别为28.17%和27.64%。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玉米采购价格分别为
1,416.11 元/吨、1,736.03 元/吨、1,781.41 元/吨和1,606.72 元/吨,同比增减
幅度分别为8.23%、22.59%、2.61%和-14.26%;豆粕采购价格分别为2,310.74 元
/吨、2,851.62 元/吨、3,908.08 元/吨和3,454.86 元/吨,同比增减幅度分别为
-10.67%、23.41%、37.05%和-14.18%。
由于玉米因素影响,公司鸡肉成本在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9.79 元/吨、437.76 元/吨、375.64 元/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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