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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9 深市 圣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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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9-09-3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Ltd.
    (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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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
    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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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6,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1,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
    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
    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农实业的控股
    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
    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
    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的股
    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4、中盈长江、达晨创投、上海泛亚、达晨财信、成都新兴、金瑞达、晟铭
    达、亿润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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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张志忠、张晓雷、周建平、庄贵阳、李文迹、吴锦德、沈志明、吕延富、
    陈榕、郑兰荪、何宏武、杨虹、罗铭、邢志辉、龚金龙、闫清福、赵筱兰、邓巧
    宜、陈剑华、刘春等2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6、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处理安排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2,073,864.74 元。
    根据2009 年1 月5 日本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本次发行
    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
    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三、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2007 年2 月15 日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文的有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
    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同时,本招股说明书全
    文附有根据“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文件规定的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比较期
    初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作为编制基础的备考利润表。
    四、风险因素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1、鸡发生疫病的风险
    鸡生长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禽流感或其它疫病。因此,公司经营过程中将会
    面临鸡发生疫病带来的风险。疾病发生主要会带来以下风险:(1)疾病的发生
    将导致鸡的死亡,直接导致肉鸡产量的降低;(2)疾病的流行与发生(如禽流
    感)会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肉鸡生产企业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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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中玉米、豆粕所占比重最大。玉米和豆粕市场价格的大幅上升,
    将会导致公司单位生产成本的提高。若公司无法将因原材料涨价所增加的成本转
    嫁给下游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主要生产场所土地采用租赁方式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种鸡养殖、肉鸡饲养等主要生产场所土地主要采用租赁方式,存在国家
    土地管理政策变化导致的政策风险、租赁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出租方违约风险等。
    4、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按照国家农业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农经发[2000]8 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国
    税发[2001]124 号文等文件以及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从事养殖业、农产品初加
    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若国家对从事家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盈
    利能力将受到影响。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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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 4,1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
    发行价格 19.75 元/股
    市盈率 40.31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4.89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
    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88 元/股(以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56 元/股(以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10.51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5.55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1)网下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或(3)
    法律未禁止的其他投资者。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
    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2、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承诺:“圣农发展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圣农实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
    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傅光明和傅芬芳保证不转让其所持圣
    农实业的控股权。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傅长玉和傅芬芳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不含在圣农发展股票上市后三十
    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3、傅文明、傅延金、傅细明等17名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承诺:“圣农发展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圣农发展
    的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4、中盈长江、达晨创投、上海泛亚、达晨财信、成都新兴、金瑞达、晟铭达、
    亿润创投等8个法人股东承诺:“圣农发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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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圣农发展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圣农发展股份,也不由圣农发展回购该等股份。”
    5、张志忠、张晓雷、周建平、庄贵阳、李文迹、吴锦德、沈志明、吕延富、
    陈榕、郑兰荪、何宏武、杨虹、罗铭、邢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