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4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工作安排原因,公司董事长贺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以及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包括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将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对贺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提名戴志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贺柳先生将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戴志利先生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戴志利先生简历
戴志利先生:男,1986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
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主管,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现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兼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戴志利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