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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分别于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05人,代表股份715,056,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0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03人,代表股份5,010,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712,380,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042%,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9人,代表股份2,676,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四)公司8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红欣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4,999,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4,999,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14,999,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15,007,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4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61,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1%;反对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4,981,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35,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2%;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3%;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5%。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5,016,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7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97%;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5,017,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5,017,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福欢罗雪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