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的议案为议案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因弃权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票1/2以上及赞成票未达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票1/2而未通过;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何德华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经审计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9-028)、《关于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3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19-03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数725,940,5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53.4897%,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数1,379,1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0.1016%,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900%。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数725,689,0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53.47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1,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57,159,525股的0.01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经审计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25,689,4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379,103股。赞成票1,128,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925%;反对票2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77%;弃权票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25,690,7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票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25,690,7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票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379,103股。赞成票1,129,3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68%;反对票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07%;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4、审议未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129,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反对票2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票724,562,4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2%。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379,103股。赞成票1,129,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795%;反对票2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80%;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5、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25,690,7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票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25,690,7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票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7、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725,690,7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票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冯鹏雷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