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7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83.3920万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93,059.3412万股的0.73%,行权价格为14.33元/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遥望科技”)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或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6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不含遥望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计 3,999.20 万份,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39%。
5、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40%
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30%
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30%
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6、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30% 2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45% 35%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 60% 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A≥Am X=100%
年增长率(A) An≤A<Am X=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行权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 办 理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所 必 须 的 全 部 事 宜 。 同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61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登记了 3,999.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33 元/股。
6、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4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故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
条件的说明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公司未发生前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形,满足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行权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