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
境外销售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宇顺电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贵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24 号)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标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首科”或“标的
公司”)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境外销售
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前海首科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业绩情况
(一)前海首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 6 号迈科龙大厦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振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QAD0XP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
的研发、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
用设备仪器、工矿机电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数码产品、通信设备、家具、
经营范围 办公设备、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供
应链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二)前海首科境外销售概述
前海首科主要境外客户均为国内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其注册地位于香港的主体、或其指定的境外贸易平台,根据相关客户的要求,由首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科电子”)、首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科物联”)于香港地区完成货物交付并确认相应境外收入。
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完成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 84,688.19 115,948.68 72,406.90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138,381.28 186,602.85 134,162.58
境外收入占比 61.20% 62.14% 53.97%
境外销售应收账款
余额 18,802.51 20,421.97 9,903.7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余额 35,618.10 38,580.77 22,284.63
境外销售应收账款
余额占比 52.79% 52.93% 44.44%
标的公司的境外销售均由子公司首科电子、首科物联实现。
(三)境外销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首科电子基本情况
首科电子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负责境外区域的销售和采购业务,为标的公司的重要子公司。
公司名称 首科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广柏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 477109
注册地址 Room 1205, Fo Tan Industrial Centre, 26-28 Au Pui Wan Street, Fo Tan, Sha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成立时间 1994 年 5 月 3 日
股本 港币 1,281,430 元
已发行股份 1,270 万股普通股
股权结构 首科控股持有其 100%的股权
2、首科物联基本情况
首科物联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报告期内业务规模较小。
公司名称 首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科俊有限公司)
注册号 2234780
注册地址 Room 1205, Fo Tan Industrial Centre, 26-28 Au Pui Wan Street, Fo Tan, Sha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8 日
股本 港币 1 元
已发行股份 1 股
股权结构 首科控股持有其 100%股权
二、前海首科境外业绩真实性核查的目标、范围和方法
(一)核查的目标和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范围为前海首科报告期内各期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成本费用的完整性。
(二)核查的具体方法
本次核查采用的核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查、访谈、函证和分析性程序等,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1、营业收入核查
(1)了解前海首科境外销售主体相关收入确认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关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重点关注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结算方式、退换货条件、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等,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针对主要客户实施访谈程序,访谈内容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前海
首科的交易情况,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访谈了解交易方式、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情况,以核实交易是否符合商业逻辑;识别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销售交易金额执行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选取销售订单样本,检查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银行单据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核查报告期末期后回款情况;
2、营业成本核查
(1)了解和评价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主要境外供应商执行访谈程序,核查供应商是否与前海首科存在关联关系,并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确认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3)以抽样方式选取供应商并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报告期各期采购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等信息;
(4)执行实质性分析及计价测试,检查存货出入库单价和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5)检查采购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核查存货的真实性;
(6)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对毛利率进行复核分析,检查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期间费用核查
(1)结合报告期内境外费用的发生情况,向管理层访谈了解各类明细费用的具体性质,并对主要费用项目进行趋势分析,判断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发生及变动的合理性;
(2)对各期金额较大的期间费用入账凭证及原始单据进行检查,判断各期费用入账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将工资薪酬费用、折旧摊销等费用与资产负债科目增减变动额进行勾稽核对;
(4)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及期后未入账费用检查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跨期费用以及未及时入账的费用;
三、前海首科境外销售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境外销售收入核查
项目组对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履行的核查手段、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1、了解境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政策
(1)核查手段
项目组访谈了前海首科的财务负责人、境外销售负责人、总经理,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销售流程和收入确认原则、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了解,同时获取了公司的销售明细表及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发票、签收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复核。
(2)核查情况
经核查,前海首科境外销售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在 VMI 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条件及确认时点为: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的指定仓库后,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要领用公司产品,按月结算已领用的公司产品数量及金额,经公司与客户对账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在非 VMI 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条件及确认时点为: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完成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前海首科所制定的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基本要求,收入确认时点合理。
2、对主要客户实施访谈
(1)核查手段
结合境外客户的实际情况,综合采用了现场访谈、视频访谈、语音访谈等多
种方式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访谈记录。
访谈过程中,项目组的关注要点包括:A.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B.客户与公司是否签订了合同、订单,具体业务往来的方式;C.公司与客户的交
易是否真实发生,交易规模及未来合作预期;D.客户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业
务规模等,是否与其与标的公司交易相符;E.客户向公司采购的频率以及库存情
况,退换货情况等;F.客户与公司的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
(2)核查情况
项目组选取了 201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