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
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2022 年 8 月 24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出具了《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2】第 2232 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3人
(9)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239.24万元
(10)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351.12万元
(11)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364.82万元
(12)2021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家,审计收费总额2,695.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教育、金融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794.9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欧云飞,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后连续执业时间15年,2017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担任过2020年度超华科技会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审计从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起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6年起参加超华科技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2018年起担任超华科技年报审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伟豪,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质量部部门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超华科技(002288)、昂科技术(873207)、瑞兴医药(835553)、赛富特(873170)、奥柏瑞(838102)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项目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较2021年实际增加40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增加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未变化。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的证券执业资格、诚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资料,认为利安达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