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
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距离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7,556,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06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 01*****141 黄来兴
3 00*****707 黄伟中
4 01*****587 施纪法
5 01*****745 施瑞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18
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
咨询联系人:姚琼媛 李琼婷
咨询电话:0571-82761316
传真电话:0571-82761666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