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1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93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67%;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94,201,952 股减至 793,592,652
股。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60.93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以下统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2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武汉光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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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2019 年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3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人员所持有的 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
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人员所持有的 60.9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依据
公司 2022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二)回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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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的相关
规定,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因此,公司回购注销 60.9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 803,118,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794,2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由
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 60.9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进行调整,为 10.99 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支付价款共计 669.6207 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1 人已离职,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93 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四、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175,610 2.67% -609,300 20,566,310 2.59%
高管锁定股 971,810 0.12% 971,810 0.12%
首发后限售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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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限售股 20,203,800 2.54% -609,300 19,594,500 2.4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3,026,342 97.33% 773,026,342 97.41%
三、股份总数 794,201,952 100.00% -609,300 793,592,652 1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 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203,800 股调整为
19,594,500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794,201,952 股调整为 793,592,652 股。
六、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光迅科技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减资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