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丹麦 IPX 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与 Ignis
Photonyx A/S(以下简称“IPX” )的股东 Ignis AS 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签署《股权
购买协议》(SHARE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以 260 万美
元(约合 1,495 万丹麦克朗,1,638 万人民币)购买 Ignis AS 持有的 IPX100%的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IPX 将成为光迅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gnis AS
企业编码:858905192
注册资本:196,973,315 挪威克朗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地址:Stlfjra 9, 0975 Oslo, Norway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和销售光学元件和高速宽带网络的子系统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gnis Photonyx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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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0
企业编码:28285035
注册资本:500,000 丹麦克朗
企业类型:非上市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地址:Blokken 84, DK-3460 Birkerd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和销售基于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制造技术的
光学元件
交易标的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注 1 如下:
IPX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9 月 23 日
(丹麦克朗)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889,634 51,825,521 28,008,178 18,947,196
负债总额 201,090,641 235,096,700 262,812,242 285,490,623
注2
净资产 -161,201,007 -183,271,179 -234,804,064 -266,543,427
2009 年(1-12 月) 2010 年(1-12 月) 2011 年(1-12 月) 2012 年(1-9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8,593,033 38,333,225 31,542,424 17,315,539
毛利 22,022,988 32,375,123 17,972,954 5,600,167
净利润 -24,155,637 -22,070,172 -51,532,885 ——
注 1:2009 年至 2011 年数据系按照丹麦财务报告准则准备的 IPX 的经审计的合并后的
财务数据;2012 年截至 9 月止的数据系按照丹麦财务报告准则准备的 IPX 的未经审计
的合并后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2 年 9 月止九个月的毛利为计入存货调整准备金和保证
金计提的备考数据。
注 2:根据按照丹麦财务报告准则准备的 IPX2011 年经审计的合并后的财务数据,IPX
的现有股东提供给 IPX 的股东贷款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数额约为 2.531 亿丹麦克
朗。该等股东在交易完成前将免除其对 IPX 的股东贷款。如果该等股东贷款免除后,IPX
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模拟的净资产值约为 1,832 万丹麦克朗。
四、交易定价依据和负债的处理方式
交易定价乃参考公司聘请的外部财务顾问出具的估值报告,并由公司考虑包括协同
效应、市场潜力及重置成本在内的其他商业因素后,与相关交易对方公平协商确定。外
部财务顾问以国际通行惯常的估值方法,参考 IPX 的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值销售比率和市
账率以及光通讯行业的可比交易的交易金额与标的销售比率,以市场法计算得出 IPX
的 100%股权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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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X 的现有股东将在交易完成前免除其对 IPX 的股东贷款。如果该等股东贷款免除
后,IPX 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模拟的净资产值约为 1,832 万丹麦克朗。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 260 万美元(约合 1,495 万丹麦克朗,1,638
万人民币)。
(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光迅科技的自有资金。
(四)合同的生效和交割:《股权购买协议》(SHARE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于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本次交易的成功交割以买卖双方均完成该协议项下
的交割条件为前提,其中交割条件之一是光迅科技取得国内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
案。
六、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完善产业链发展
IPX 的主要产品是基于 PECVD 技术的芯片,光迅科技长期向其进口芯片进行封装,
制作 AWG 和 PLCS 产品等。IPX 的 PLC 技术对光迅科技完善产业链发展,增加可进入的
市场,以及在研发方面的合作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提升核心竞争力
根据光迅科技的战略规划,并购是公司扩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的必由之路。如果
能成功并购 IPX,将大幅提升光迅科技的技术实力,使公司快速进入无源器件高端市场,
实现产品升级。通过技术共享、能力集中、更合理的合作分工形成技术研发方面的规模
经济;并可以通过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整体优势发挥,形成无形资产的规模经济。
收购成功后,光迅科技不论从技术、产品还是综合实力在全球排名都将大幅度提升。
七、投资总额及效益测算
总投资额为 800 万美元,其中公司将向 Ignis AS 支付 260 万美元的收购费用;交
割完成后,公司将对 IPX 增资 540 万美元,用于购买设备、升级技术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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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美元)
收购资金 260
流动资金 240
购置设备 300
总投资额 800
根据公司测算,光迅科技的订单足以使 IPX 公司在未来 3 年内扭亏为盈。IPX 的核
心技术也将提升光迅科技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IPX 的现有产品和未来产品,
将增加光迅科技产品可进入的市场,预计每年能使光迅科技增加约 1,000 万美元的销售
收入,按照行业内同产品的平均净利润率水平,预计每年将增加近 50 万美元的净利润。
本投资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6.15 年,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7.7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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