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等的核查,现就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体现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玉维卡 莫凌侠 何里文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