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72 深市 川润股份


首页 公告 川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级筛选:

川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8-08-28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900万股,本次发行2,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9,2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关联股东罗永忠、
    罗全、罗永清、钟智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陈亚民、吴善淮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在本公司任职的罗丽华、钟利钢、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陈亚民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根据本公司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如果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公开发行
    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2008 年5 月12 日,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对成都周边地区影响严重。公
    司的润滑液压设备、锅炉部件和压力容器生产基地均在自贡,远离震中,厂房、
    生产设施等未受到地震影响,地震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
    润滑液压设备项目生产基地设在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内,离都江堰较近,但未因
    地震遭受任何损失,仍按计划进度进行,目前已进入试生产和员工招募培训阶段。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商品运输等均正常进行,未受地震影响。据公开信息,公司
    的主要客户中,东方汽轮机厂在四川省绵竹汉旺镇的汽轮机业务的生产设施遭到
    严重破坏,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其位于德阳的分部和风电事业部基本未受
    影响),不过近三年公司来自东方汽轮机厂的收入比例在2%以内,影响很小。
    四、为集中资源发展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核心业务,使主营业务更加突
    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2007 年10 月、11 月分别将经营房地产的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科事发股权、将经营电动工具的阿捷科斯股权全部对外转让。
    报告期内,科事发和阿捷科斯对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尤其利润的合并影响
    不大,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项目 科事发和阿捷
    科斯财务数据
    汇总
    占合并报
    表的比例
    科事发和阿捷
    科斯财务数据
    汇总
    占合并报
    表的比例
    科事发和阿捷
    科斯财务数据
    汇总
    占合并报
    表的比例
    资产总额 64,311,588.91 18.49% 64,490,465.63 21.89% 52,083,596.36 20.85%
    净资产 18,253,196.59 13.27% 18,176,654.16 15.34% 13,295,378.23 16.05%
    营业收入 40,494,413.20 15.49% 68,937,483.91 27.86% 16,288,510.46 9.77%
    利润总额 1,324,869.49 2.50% 7,736,458.37 18.76% -3,748,940.59 -16.70%
    净利润 76,542.43 0.17% 4,881,275.93 15.11% -3,715,951.94 -20.55%
    出售科事发和阿捷科斯股权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未
    构成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及压力容器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高
    于电动工具和房地产,目前润滑液压设备和锅炉部件及压力容器的订单总量达到
    2.79 亿元(扣除增值税后),不考虑新增订单的影响,在产能满足的条件下,2008
    年实现的收入应将高于2007 年2.61 亿元的营业收入规模(2007 年包含电动工
    具和房地产收入),上述转让行为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下游行业发展制约的风险:本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材水泥、冶金矿山、
    电力、石油化工、工程机械等行业,市场需求与这些下游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状况
    有较强的联动性。公司通过培育各行业的稳定客户来防范其中某一行业景气程度
    大幅下降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但如果这些下游行业景气程度下降或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本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08年1-6
    月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8,967.17万元、11,285.49万元、11,852.04万元、
    7,367.65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97%、47.42%、47.05%、
    58.69%。其中,公司2005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润滑液压设备的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分别为3,336.41万元、4,459.50万元、5,516.71万元、3,705.56万元,
    占同期润滑液压设备销售收入的48.12%、50.39%、46.35%、46.59%;公司2005
    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锅炉产品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510.71万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元、7,072.44万元、7,048.02万元、3,948.64万元,占同期锅炉产品销售金额的
    98.28%、99.10%、98.42%、96.2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在于对客户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额较大。
    2005年、2006年、2007年及2008年1-6月本公司对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东方汽轮
    机厂的销售额分别为6,955.57万元、9,636.91万元、7,783.99万元、4,419.81
    万元,占本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4.97%、40.49%、30.90%、35.21%,
    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 销售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占当期同类业务
    收入比例
    东方锅炉 润滑液压设备 568.26 4.53% 7.14%
    2008 年1-6 月 东方锅炉 锅炉部件 3,662.09 29.17% 89.29%
    东方汽轮机厂 润滑液压设备 189.46 1.51% 2.38%
    东方锅炉 润滑液压设备 1,246.40 4.95% 10.47%
    2007 年度 东方锅炉 锅炉部件 6,265.01 24.87% 87.49%
    东方汽轮机厂 润滑液压设备 272.58 1.08% 2.29%
    东方锅炉 润滑液压设备 2,458.14 10.33% 27.78%
    2006 年度 东方锅炉 锅炉部件 6,707.18 28.18% 93.98%
    东方汽轮机厂 润滑液压设备 471.59 1.98% 5.33%
    东方锅炉 润滑液压设备 1,070.93 6.92% 15.44%
    2005 年度 东方锅炉 锅炉部件 5,560.45 35.93% 83.94%
    东方汽轮机厂 润滑液压设备 324.19 2.10% 4.68%
    虽然公司和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已经建立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已成为东
    方锅炉及其关联方重要供货商之一,但如果东方锅炉及其关联方改变其采购政策
    或本公司的产品不再符合其要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3、股权集中控制风险:本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及其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前合
    计持有公司98%的股权,对本公司有实质影响。本次发行2,300万股社会公众股后,
    罗丽华及其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73.5%的股份,仍绝对控股本公司。虽然公司通
    过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避免股权集中带来的风险,但罗
    丽华及其关联方仍可利用对公司的实质控制权,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
    策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从而可能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
    的通知》(国税发[2004]47号)的规定,对设立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川省经济委
    员会以川经产业函[2005]743号文及川经产业函(2006)701号文认定本公司及子
    公司川润动力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
    ①经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地税函[2006]170号”文以及四川省自贡市地
    方税务局“自地税函(2007)36号”文、“自地税函(2008)30号”文批准,本
    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经测算2005年减
    免企业所得税143.61万元,2006年减免企业所得税256.79万元,2007年减免企业
    所得税542.51万元。2008年1-6月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41.11万元。
    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以“川国税函[2006]109号”文以及四川省自贡市大安
    区国家税务局“大国税发(2007)176号”文、“大国税发(2008)82号”文批
    复,同意川润动力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减按15%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