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股票简称:川润股份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 八 月
发 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悖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重 大提示事项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天趣、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海叶盛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6,86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99.50元,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 20,972.72 20,972.72
技术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28,972.72 28,972.72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4、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5.10元/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56,862,745股,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37,964,000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所有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起草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之“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6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7第五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43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川润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罗丽华、钟利钢夫妇
本预案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川润液压 指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GWEC 指 全球风能理事会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
五大四小 指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
家能源集团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
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9 家发电公司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双碳 指 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简称
碳达峰 指 碳达峰是指全球、国家、城市、企业等主体的碳排放在某
个时期达到峰值
碳中和 指 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产生的二氧化碳
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PowerUsage Effectiveness 的简写,是评价数据中心能源
效率的指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 设备负载
PUE 指 消耗的能源的比值,即 PUE=数据中心总能耗/IT 设备能
耗,其中数据中心总能耗包括 IT 设备能耗和制冷、配电
等系统的能耗。PUE 的值大于 1,PUE 越接近 1 表明非
IT 设备耗能越少,即能效水平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