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8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103854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技术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前述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1038547),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前述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为人民币2,000 万元。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914202100000037),公司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工程公司”)之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前述担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87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20,000 万元,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000 万元,对深圳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76,500 万元,其
中 33,000 万元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43,500 万元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6,500 万元;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59.04 万元,均为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40,000 万元;公司对深圳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因此,深圳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25,00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81,500 万元(其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33,000万元,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43,5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1,500 万元;
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3,159.04 万元(其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59.04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8,000 万元;公司对深圳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7 年 5 月 22 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 5158 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4、注册资本:16,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从事“防水、防腐、保温材料”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防水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制造销售(除危险品),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技术公司 99.69%的股权,股东游金华持有上海技术公司 0.3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2,741,814,758.07 元,负
债总额 1,904,673,864.47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837,140,893.60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61,885,251.01 元,利润总额136,046,956.39 元,净利润 114,805,779.40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海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3,569,976,007.74 元,负
债总额 2,569,230,751.42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1,000,745,256.32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7,140,765.96 元,利润总额-14,361,115.30 元,净利润-14,561,092.11 元(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上海技术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4 级。
8、上海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28 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国朝;
4、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销售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售后服务。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技术公司持有上海工程公司 100%的股权,为上海技术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 1,505,891,558.92 元,负
债总额 1,213,929,675.7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291,961,883.22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59,394,547.83 元,利润总额33,761,386.02 元,净利润 36,396,736.71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 1,884,460,955.54 元,负
债总额 1,459,420,978.0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425,039,977.48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316,181,577.12 元,利润
总额 97,428,589.32 元,净利润 96,254,742.54 元(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
审计)。上海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5 级。
8、上海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6 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滨河大道与泰然九路交汇东北角处万科滨海置地大厦十八层 01、02、03、04 号;
3、法定代表人:杨浩成;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防水补漏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持有效资质证经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及出口;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工程公司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工程公司资产总额 644,164,214.15 元,负债
总额 560,147,356.75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84,016,857.40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3,119,749.21 元,利润总额 61,879,357.82 元,净
利润 40,779,887.54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深圳工程公司资产总额 875,138,819.45 元,负债
总额 758,756,024.9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116,382,794.49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830,793,299.68 元,利润总额 31,724,294.19元,净利润 30,472,932.08 元(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深圳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7 级。
8、深圳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1038540)
1、担保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金额及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1038547)
1、担保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