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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东方雨虹: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7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光银松岭高保字第 2021011 号),公司为光大银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徐汇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100520210000271),公司为农行上海徐汇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公司”)之间约定办理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前述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5,400 万元。

  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保证函》,公司为花旗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虹致”或“借款人”)之间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函签署之日起直至最后一个还款日起满三年之日或借款人在融资协议项下所有应付金额都以令花旗银行北京分行满意的
方式偿还之日这两个日期中较早发生之日终止。前述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等值美元 5,000 万元,约合人民币 31,945 万元。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银行杭州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月阳”)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杭州月阳通过以其全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向公司转让其具有合格凭证的债权这两种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4882_001),公司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雨晴”)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浙江雨晴通过以其全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向公司转让其具有合格凭证的债权这两种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6036),公司为北京银行宁波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 万元。宁波雨虹通过以其全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向公司转让其具有合格凭证的债权这两种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87 亿元的担保,其中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0,000 万元,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000 万元,对天津虹致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同意公司及
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 100 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18,000 万元,其
中 10,000 万元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8,000 万元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2,000 万元;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59.04 万元,均为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40,000 万元;公司对天津虹致的担保余额为 0万元,因此,天津虹致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50,000 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
的担保余额为 22,658.80 万元,其中 21,968.80 万元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690 万元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下游经销商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99,31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28,000 万元(其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000万元,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8,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62,000 万元;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6,559.04 万元(其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59.04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5,4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46,00 万元;公司对天津虹致的担保金额为 5,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31,945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8,055 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金额为 32,658.80 万元(其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21,968.80 万元,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69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89,31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 年 05 月 26 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友谊路 1 号;

  3、法定代表人:闫潇彬;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品除外);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依据城建、环保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可以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东方雨虹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899,381,485.30 元,负债
总额 649,351,962.3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250,029,522.94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72,671,161.14 元,利润总额 122,992,232.51 元,
净利润 104,986,218.20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392,813,277.80 元,负
债总额 1,083,616,840.14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9,196,437.66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23,087,772.48 元,利润

总额 65,060,888.87 元,净利润 58,495,157.24 元(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
审计)。青岛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6 级。

  8、青岛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28 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国朝;

  4、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销售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售后服务。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技术公司”)持有上海工程公司 100%的股权,为上海技术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 1,505,891,558.92 元,负
债总额 1,213,929,675.7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291,961,883.22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59,394,547.83 元,利润总额33,761,386.02 元,净利润 36,396,736.71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 1,884,460,955.54 元,负
债总额 1,459,420,978.0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425,039,977.48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316,181,577.12 元,利润
总额 97,428,589.32 元,净利润 96,254,742.54 元(2021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
审计)。上海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5 级。

  8、上海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天津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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