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5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安徽合肥肥西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
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
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2 亿元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建设内容为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特种砂浆三种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一期项目用地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挂牌,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 个月内投产,投产后 3 年内达产;二期建设内容另行协商。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肥西县出资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肥东方雨虹”)。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合肥东方雨虹(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 12 亿元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合肥肥西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人民币25亿元在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投资建设4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胶粘剂、1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可再分散性乳胶粉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入驻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6亿元在哈尔滨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及黑龙江区域总部项目;公司已与贵州贵阳清镇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贵州贵阳清镇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贵州区域总部建设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此次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交易达成后亦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肥西县
经营范围: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砂浆材料、涂料、建筑材料、砂加气块及板材、非金属矿及矿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品除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 万元,持有合肥东方雨虹 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一期建设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特种砂浆三种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另行协商。
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50 亩,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流动资金、无形资产等),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7 亿元,占地面积约 180 亩(具体以出让地块实际面积为准),二期项目预留用地约 170 亩(具体以出让地块实际面积为准),预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一期项目达产后,年纳税不低于 30 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 500 万元/亩。
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建设时限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内投产,投产后 3 年内达产。二期项目的建设时限节点同一期项目的约定。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 亿元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建设内容为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特种砂浆三种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一期项目用地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挂牌,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内投产,投产后 3 年内达产;二期建设内容另行协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肥西县位于安徽中部、合肥西南、巢湖之滨,为合肥市管辖县,基础设施良好,通讯设施先进,电力充沛、交通便捷,公路、水路、铁路及机场构成了完善的立体交通网络,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肥西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肥西县在交通区位条件、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肥西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东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
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肥西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招拍挂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时限、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肥西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